3.養老保險關系將由原來的參保地社保機構鏈接到現在的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使參保人前后的參保記錄鏈接在一起,法律分析:員工社保從原單位轉出的流程如下:1.員工攜帶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材料到原件社保機構打印參保繳費憑證;2.本人持參保繳費證明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3.符合轉接續條件,轉接續手續為兩個社保機構-2社保。
以下程序:1 .打印付款憑證。參保人出城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道社保辦公室打印本人進城參保的“繳費憑證”。2.申請轉移和連接。參保人持《繳費證明》到新就業的參保地社保事業單位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延續。3.養老保險關系將由原來的參保地社保機構鏈接到現在的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使參保人前后的參保記錄鏈接在一起。
2、 社保怎么從原單位 轉出法律分析:員工社保從原單位轉出的流程如下:1 .員工攜帶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材料到原件社保機構打印參保繳費憑證;2.本人持參保繳費證明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3.符合轉接續條件,轉接續手續為兩個社保機構-2社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之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發放。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進行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