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養老金和退休金的根本區別在于歷史沿革。社保和養老金當然是完全不一樣,而且區別還是非常大,我們平時說的社保,其實就是社會保險的簡稱,養老金是我們繳納社保中的養老保險以后享受的待遇,這是一種因果關系,前提條件和實現目標的關系,不管是原來稱的退休金,還是現在的社保,都統稱為養老金。
1、職工退休金和養老金有什么區別?
退休金是國家職工退休時按本人的工資計算發放,那是在沒有全面實行養老金之前,按老人老辦法辦理的,自養老金政策實行以后,國家按養老金政策發放,就不叫退休金了,把之稱為養老金。另外國家對過去沒有正式工作的老年人實行買社保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根據不同的年限、不同的情況有檔次的逐月發給,這個也稱為養老金,不管是原來稱的退休金,還是現在的社保,都統稱為養老金。
2、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什么區別?公務員60歲后領的是什么金?
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什么區別?公務員60歲后領的是什么金?我認為,養老金和退休金的根本區別在于歷史沿革,主要是它們產生與存在的時代背景不盡相同。也就是說,它們不同稱謂的來源,無不打上那個特定時代的烙印,眾所周知,退休金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退休金是在實行“企業保險”的條件下,是由所在企業在營業外項下列支發放的,
退休金當時也叫退休費,或者退休工資。退休金是以退休人員的退前基本工資作為計發基數,按照退休人員的工齡長短確定不同的計發比例,進行實際發放的,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養老金應運而生,走入社會的政策臺面。養老金的核定與發放,是在實施繳費性的待遇計發辦法的條件下,采取待遇與繳費相掛鉤,權力與義務相對接,按照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所核定的,
可以看出,養老金是按照“統帳結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起來的。很顯然,上述分析與解讀明確告訴我們,退休金和養老金盡管它們的政策取向,根本宗旨與法定內涵,是完全相同和一致的,這是不言而喻的,據此,可以概括歸納為一句話:那就是保障退休人員,因年老體弱退出生產和工作崗位后的基本生活,屬于社會的再分配范疇,必須貫徹互動共濟,保障公平的法定原則。
至于現時公務員60歲退休后領取的是什么金?我認為,這是不難界定與取舍的,只要簡單對號入座,就可以涇渭分明,知道他們退休后領取的,只能是養老金而非退休金。而且,肯定是基本養老保險,再加上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兩大塊,也就是說,現時公務員60歲退休后領取的是兩金,即基本養老金,再加上職業年金莫屬了。感謝閱讀,請點關注!歡迎廣大讀者和網友朋友們批評指正,
3、社保與養老金一樣嗎?有什么區別?
社保與養老金一樣嗎?有什么區別?社保和養老金當然是完全不一樣,而且區別還是非常大,我們平時說的社保,其實就是社會保險的簡稱,養老金是我們繳納社保中的養老保險以后享受的待遇,這是一種因果關系,前提條件和實現目標的關系。那么什么是社保呢?社保就是由各級社會保險機構來管理,經辦的保險種類,由于社保是屬于由政府來管理,不以營業為目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的支柱內容,
但其性質又是屬于保險性質的,所謂保險性質,就是要先交納保險費用,再按照保險制度的約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廣義的社會保險,分為職工社會保險、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兩個大類;狹義的社會保險是單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含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險、工傷保險五大保險,職工社會保險的主要參保對象為城鎮在崗職工,其他城鄉居民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參加職工社會保險,但只能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兩個種類;對于沒有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什么是養老金呢?養老金是我們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而且是最低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以后依法享受的待遇,養老金的屬性是保基本,也就是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手段,是前提,依法領取基本養老金是目的,是享受待遇的結果,我們年輕時每月或是每年按時繳納養老保險,其最終的目標就是到了自己年老了,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了,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