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商品采購和發票規范的概念。小規模納稅人獲取發票之前,主動表明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并要求出票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理性專業的態度,四、綜述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是發票管理的慣例和規范,網上一再有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這樣的言論,有混淆視聽的嫌疑。
1、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時對發票有什么要求?
非請自來。最希望是什么答案?隨您!難道如今的資訊傳播那么不暢通嗎?都不知道金稅三期的嗎?不曉得大數據能監控到企業的進銷存數據的嗎?問是否需要發票,難道無銷售業務或未曾開過發票?若是,那游離在稅收系統之外的經濟業務,討論發票真沒有意義!無須多言,現實生活中,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發票的作用都有感性的認識,曾經我也回答過類似的問題,具體可搜索、參考《對小規模納稅人而言,進貨發票有何用處?》這一問答。
印象中,個別企業未真實發生購進業務都千方百計索求發票,而真實的購貨活動還問是否需要發票,真心無語!一般而言,發票是證明業務發生的憑證,心里有“稅”的意識就明白其中的重要性。每份發票都是老板的最愛、財務的最愛,稅務機關更愛!或許是會計核算極不健全的企業,那隨心所欲吧,當我沒說。由此,購進貨物需要取得發票自有分曉!大家覺得呢!更多見解,歡迎留言討論!,
2、小規模納稅人公司開發票后,需要進項發票嗎?
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所以好多人就以為既然不能抵扣進項,那就不需要發票了吧。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想法,說明對小規模納稅人所涉及的稅種還是不太了解,一般來說,小規模納稅人涉及到的稅種有:所以說,對于一般納稅人,發票有兩個功能,第一是作為進項抵減銷項,第二是作為物料成本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不管是繳納企業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的企業,都需要合理且必須的物料成本,才能得出合理的利潤,
雖然有相關規定,不是所有的支出都需要取得發票,但也僅限于金額在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作為商貿企業,購進時取得的貨物價款,應該作為合理且必須的支出在稅前扣除,而這一部分是必須取得發票的。當然不能取得和不想取得是兩回事,有些企業不要發票,購進的價格是明顯低于貨物帶發票的價格,但不要購進發票,意味著銷售也只能偷偷賣出,一旦稅務查賬,查到庫存與賬面不符,企業有可能因為偷稅漏稅得到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
如果不要購進發票,銷售時開票呢?下面用一組數據來說話就行了:先做一個假設,不考慮期間費用,也不考慮李德和損失,僅僅從物料是否取得成本來看有誤發票對企業利潤的影響,假設購進一批貨物,含稅價格80,不含稅價格就是購銷雙方約定的事兒了,在此假定兩個購進價格,一個進價是70,一個進價是60,來看下有什么影響:可以看到:一、進價帶票為80的,該成本可以全部在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稅率假定位25%(實際根據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沒這么高),企業所得稅為12.5,企業剩下的凈利潤為37.5.二、購進價格為70,不帶票為70的,該成本不能在稅前扣除,銷售收入變為利潤,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32.5,剩下的虛有利潤為97.5,看起來挺大的利潤啊,但是扣掉實際支出的成本,實際的利潤為27.5,相比帶票的購進價80,企業就是拿著自己的利潤,繳納了企業所得稅,
三、再來看不帶票的購進價60,最后得出的虛有利潤,因為銷售額不變,企業所得稅稅率不變,虛有利潤還是97.5,但扣除實際支出的成本,最后的凈利潤為37.5,跟帶票的購進價80持平。但是價格下調到60,企業有這樣的議價能力嗎?如果沒有,還是老老實實取得發票比較好,既能規避稅務風險,也能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3、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入商品報銷開普票和專票哪個合適?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購入商品報銷開普票還是專票。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商品采購和發票規范的概念!筆者建議,小規模納稅人商品采購時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最合適,且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一、小規模納稅人的商品采購的分錄例如:2019年4月29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H企業向增值稅一般納稅人K公司采購電極,不含稅價款20萬元,增值稅26000元,價稅合計22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