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銀行卡(需預付增值稅,辦理三方協議后不需要),編號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代發增值稅-2發票申請審批表(現場填寫),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需要購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交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樣式制作的稅務登記證、代理人身份證明和發票專用印章,7.章發票專用。
開具稅票需要稅務登記證、代理人身份證明、申報表等材料。如果委托別人打開,需要委托書。稅務機關根據公司規模等情況,在五個工作日內開具a 發票購買書。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需要購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交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樣式制作的稅務登記證、代理人身份證明和發票 專用印章。主管稅務機關根據購買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購買的種類、數量和方式發票并在5個工作日內簽發發票的購買書。單位和個人購買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申報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
法律分析:1。代發增值稅-2發票申請審批表(現場填寫)。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待驗)。3.納稅人及其身份證(經國稅局實名認證)。4.雙方的購銷協議或買方證明(備查)。5.買方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和銀行賬戶(完整準確,一字不差,填寫表格時使用)。6.銀行卡(需預付增值稅,辦理三方協議后不需要)。7.章發票 專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條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管理和監督發票的印制、領購、發行、取得、保管和注銷。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發放、使用和獲取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第二十二條增值稅-2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的企業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分別印制。編號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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