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現時公務員60歲退休后領取的是什么金。也就是現時公務員60歲退休后領取的是兩金,即基本養老金,再加上職業年金莫屬了,企業職工是職工個人交養老保險,然后企業再按個人交的比例補貼,因開始養老保險是上世紀從企業開始試行,企業及職工因都很困難,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都未參與交費,心里也不平衡,只好按最低標準交了二十多年養老保險,直到2014年公務員才開始交,這時宣傳多交多得,當然公務員很愿意按最高標準交,國家也是按最高標準補貼,這種不平衡的狀況當然使企業職工純為國家做了多年貢獻,而得到的反而是維持溫飽的養命錢。
1、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什么區別?公務員60歲后領的是什么金?
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什么區別?公務員60歲后領的是什么金?我認為,養老金和退休金的根本區別在于歷史沿革。主要是它們產生與存在的時代背景不盡相同,也就是說,它們不同稱謂的來源,無不打上那個特定時代的烙印。眾所周知,退休金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退休金是在實行“企業保險”的條件下,是由所在企業在營業外項下列支發放的。
退休金當時也叫退休費,或者退休工資,退休金是以退休人員的退前基本工資作為計發基數,按照退休人員的工齡長短確定不同的計發比例,進行實際發放的。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養老金應運而生,走入社會的政策臺面,養老金的核定與發放,是在實施繳費性的待遇計發辦法的條件下,采取待遇與繳費相掛鉤,權力與義務相對接,按照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所核定的。
可以看出,養老金是按照“統帳結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起來的,很顯然,上述分析與解讀明確告訴我們,退休金和養老金盡管它們的政策取向,根本宗旨與法定內涵,是完全相同和一致的,這是不言而喻的。據此,可以概括歸納為一句話:那就是保障退休人員,因年老體弱退出生產和工作崗位后的基本生活,屬于社會的再分配范疇,必須貫徹互動共濟,保障公平的法定原則,
至于現時公務員60歲退休后領取的是什么金?我認為,這是不難界定與取舍的。只要簡單對號入座,就可以涇渭分明,知道他們退休后領取的,只能是養老金而非退休金,而且,肯定是基本養老保險,再加上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兩大塊。也就是說,現時公務員60歲退休后領取的是兩金,即基本養老金,再加上職業年金莫屬了,感謝閱讀,請點關注!歡迎廣大讀者和網友朋友們批評指正。
2、企業職工,公務員為什么交的養老保險不一樣呢?什么是同工同酬?
企業職工是職工個人交養老保險,然后企業再按個人交的比例補貼,因開始養老保險是上世紀從企業開始試行,企業及職工因都很困難,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都未參與交費,心里也不平衡,只好按最低標準交了二十多年養老保險,直到2014年公務員才開始交,這時宣傳多交多得,當然公務員很愿意按最高標準交,國家也是按最高標準補貼,這種不平衡的狀況當然使企業職工純為國家做了多年貢獻,而得到的反而是維持溫飽的養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