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二條:對衛生技術人員和執行公務時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從這一規定來看,艾滋病如果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工作被傳播艾滋病危險,衛生行政部門通知其所在位置單位調整崗位消除傳播危險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沒有單位和個人可能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屬,沒有單位和個人可能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屬。{0}1、如果艾滋病患者想要在公司繼續上班,HR要怎么辦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家屬...
更新時間:2023-02-06標簽: 艾滋病人有單位怎么辦人有艾滋病單位 全文閱讀